一、一般要求
1、湿式放散装置应符合行业标准、企业标准及用户现场环境要求,并按规定程序及用户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。
2、产品若有外购件、外协件应检验合格,并具有该产品的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《产品合格证》。
3、产品各组成部件表面不得有飞边、毛刺、损伤等缺陷,焊缝要求连续、平整。
4、产品各组成部件,应有防锈措施,涂漆部位应色泽均匀,不得有皱皮、脱皮、流挂、气泡等缺陷。
5、产品装配前所有零件应清洗干净,不得有铁屑、碎渣、纤维等杂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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